徵才機關 | 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物理治療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1-09~2018-01-12 |
資格條件 | 1.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2.領有物理治療師證書。 3.具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
工作項目 | 1.執行物理治療業務。 2.必要時支援衛生所相關活動,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2段46號 |
聯絡E-Mail | ah7218@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證明(最高學歷證件、經歷工作證明文件)、證照、考試及格證書、身分證正反面等影本,於截止日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收【地址:224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3段1號;聯絡電話:02-24972132分機26溫護理長(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 2.約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之日起一年一聘,月酬新台幣49,392元,另有優渥獎勵金。 (本職缺係本所醫療作業基金/門診醫療成本/服務費用/計時與計件人員酬金項下僱用契約人員) 3.本所擇優通知初審合格人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