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18-09-1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9-05~2018-09-11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 差勤管理(含加班時數、不休假加班費、加班費編列、休假管制、外勤交通費、差旅費、首長差假及國旅卡核銷等事項)。
(二) 人事資料履歷表管理(含資安切結書、職員錄)。
(三) 人事系統電腦建檔暨月報表、季報表、年報表。
(四) 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
(五) 專業證照管理控管事項。
(六) 本室替代役及代賑工管理。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人事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於107年9月11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6樓社會局人事室陳股長收(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助理員),逾期恕不受理。
(二)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三) 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人事室陳股長 (電話:市民熱線1999,外縣市改撥02-27208889轉分機6983)。
二、備註:
(一)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
(二) 本職缺為進修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期間屆滿或原因消失時即應無條件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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