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第5職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8-07-26~2018-08-0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會計或商學相關科系畢業,具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電腦作業能力,熟悉MS OFFICE相關電腦軟體操作(Word、Excel、Power point)。 3.須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協辦預算編製(含追加減預算及分配預算)之預算資料輸入。 2.修正分配、第二預備金及經費流用等業務。 3.刑警大隊、保安科、防治科等單位經費及內部審核、會辦公文及調查表。 4.本局內部控制制度推動業務。 5.臨時及其他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中山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個人履歷表(含照片、自傳、連絡電話或手機,請列明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含曾任公務機關相近性質職務之工作經驗)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07年8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至30046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新竹市警察局會計室曾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約僱人員」。履歷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2.經初審(書面審核)資格符合本局所需者,另行通知口試面談,不符所需者,恕不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僱用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09年7月5日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本案為育嬰留職停薪職代理,代理期限至109年7月5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期限屆滿或原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錄取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電話:(03)5246204 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