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7-11~2018-08-10 |
資格條件 | (一)預估缺(107年9月16日以後)。 (二)需高中(職)以上畢業並為中央機關現職人員,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三)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工作項目 | 發文(或收文)作業、付郵事項、副首長室及其備勤室、接待室之清潔維護及接待工作、7樓走道盆栽養護、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願調任者,請於本(107)年8月10日前,備妥下列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地址: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9樓)或逕送本署秘書室收發,外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另經書面審查合格及面試評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或未經原服務機關函送者,恕不受理。 (二)應備文件如下: 1.機關同意書正本1份(範例可洽聯絡人領取)。 2.甄選履歷表1份(表格可洽聯絡人領取)。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影本各1份。 5.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三)聯絡窗口:吳秘書、02-26336650#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