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1-18~2019-01-22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合於文化行政職系助理員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對於文化行政業務具有專長或興趣。 3.能配合假日加班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藝文推廣相關業務。 2.辦理古蹟歷史、古蹟活化管理業務。 3.辦理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親送、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郵戳為憑)。 2.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彰化縣政府人事處網站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任免/遷調/銓審/教師敘薪-外補-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請填寫檢附)。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表末並請簽名。 (3)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3.應徵人員請檢附證件資料(報名信封請逕寄本局人事室收,並註明應徵職缺單位、職系及職稱,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4.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截止日期:公告之日起 5 日(含例假日至少5日)內。 6.聯絡電話:(04)7250057轉1833,科員/胡麗蘋 ※備註: (1)應徵人員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所訂不得陞任之情形。 (2)經錄用人員由用人機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3)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應徵個人資料表除外),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書面審核資料如符合本機關所訂資格條件者,將依應徵人員所填「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之行動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傳送訊息告知;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