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徵求 促進員~2018-12-22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促進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8-12-13~2018-12-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具備職業訓練辦理經驗尤佳。
3.具備資訊處理基本能力。
4.具服務熱忱,協調配合度高。
5.具職業訓練工作經驗或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者尤佳。
(可年後108年1月上班)
工作項目 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業務、班級訪視及其他訓練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東側(板橋火車站北一A)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2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上註明「應徵促進員」字樣。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三)郵遞地址及收件人: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東側(板橋火車站北一A)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周小姐收(連絡電話:02-89692150分機2133)
(四)請備齊以下資料: 1.意者請檢具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各項欄位務必詳載,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案相關表件→本屬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以上1-3項均為影本,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本次徵才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履歷資料,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本室郵寄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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