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徵求 技佐~2026-03-26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3-12~2026-03-26
資格條件
工作項目 1.辦理電氣產品檢驗及新興能源產品科專計畫執行相關規劃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路157號
聯絡E-Mail susan.hu@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15年3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現職派令及銓敘函影本。
(2)職業證照影本。
(3)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聯絡電話:02-23431700轉1361 洽胡小姐。
3.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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