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徵求 科員~2026-03-25

徵才機關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統計人員(非主辦)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3-11~2026-03-2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現敘或曾敘統計、會計審計、財稅金融或資訊處理職系,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非主計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尚須符合「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級主計機構新進人員作業原則」規定: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1.曾任主計人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人員)。
2.大學以上學校統計、會計學系畢業或經統計、會計類科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最近10年內修習統計學、會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60小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二)任職期間,具有3年以上之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者),其考績(成)須至少三分之一考列甲等。
三、具統計、資訊處理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內政統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徐州路5號9樓
聯絡E-Mail moi5319@mo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需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
(二) 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相關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請於報名時上傳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請檢附最近5年訓練進修資料(請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學習時數,其中專業訓練需經主計總處認證者,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最近5年內訓練資料(PDF檔案),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三) 如前述資料無法上傳,請Email至moi5319@moi.gov.tw信箱。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方式:內政部統計處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565363。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內)
六、經初審符合資格者,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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