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聘副研究員(預估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11~2025-12-18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心理、公衛、社福、社工、醫事、醫管、統計、法律相關系所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
| 工作項目 | 1. 政治受難者心理療癒服務人員之培訓及繼續教育。 2. 民間辦理轉型正義心理療癒之推廣、教育訓練活動規劃及補助作業。 3. 全國政治受難團體網絡連結及培力。 4. 政治暴力創傷服務補(捐)助案之審查。 5.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心理健康司) |
| 聯絡E-Mail | mpsheng26@mohw.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2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僱)用期限:自115年1月1日以後之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五、月支報酬:328至424薪點(新臺幣45,624元至58,978元),自328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按年提敘薪點。 六、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14胡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493何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