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徵求 業務助理(預估缺)~2026-03-19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預估缺)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3-09~2026-03-19
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大專以上學歷。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 1、水電巡查及維修。
2、步道及木作養護。
3、綠美化業務。
4、園區公共設施泥作維修。
5、災後搶修工作、設施緊急搶修。
6、巡查各館舍內部設施及維護。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轄管羅浮遊客中心、小烏來風景特定區及角板山行館園區等)
聯絡E-Mail 1001860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上班時間:採輪班制,須配合本處排班調度。
(二)僱用期限:到職日起至當年度12月31日,若通過考核則次年度續僱。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性質,如屆時未如期出缺等因素,將不予進用。
(四)待遇:月薪,比照約僱四等36,300元起(山僻地區)
(五)意者請於115年3月19日前檢附本處報名表寄(送)(郵戳為憑)至330026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收。
(六)簡章及報名表請至事求人網站附件下載列印使用。信封右上方請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業務助理」及寄件人姓名、電話。未使用本處報名表、資料不齊、未親自簽名或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七)報名應繳文件:(不論電子檔或紙本均為A4大小,寄送紙本依序放妥不需裝訂,除簽名外均以電腦繕打,附件影印或掃描內容不清楚視為不合格文件)
1、報名表1份。
2、自傳1份。(表末務必簽名切結)
3、簡歷表1份。
4、大專以上學歷證件影本1份(請於空白處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5、高中學歷需檢附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之證明文件。
6、退伍令1份(如無兵役免附)
7、其他專長、經歷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如無免附);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資料等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八)甄試參加名單、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
(九)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本處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十)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網站,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若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得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一)正式上班後由本處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十二)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本處人事室許先生,聯絡電話:03-3946061轉173。工作內容請洽王站長,聯絡電話:03-382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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