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
| 職稱 | 技正 |
| 職系 | 自然保育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24~2026-03-02 |
| 資格條件 | (一) 現敘簡任第10職等以上,並具自然保育職系任用資格。 (二) 具國內外大學研究所碩士(含)以上學歷。 (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 (四) 最近3年(111-113年)考績均考列甲等。 (五) 具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生態保育、海洋空間規劃及海洋產業發展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六) 需具備語文能力—英文檢定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以上(需具合格證書)尤佳。 (七)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
| 工作項目 | 辦理海洋污染防治與海洋廢棄物處理事宜、海岸管理法及海域用地許可相關審議、海洋生態保育、海洋空間規劃及海洋產業發展之統合規劃、協調及推動等相關業務。 |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海洋資源處(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
| 聯絡E-Mail | chikuwa@oa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5年3月2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3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