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徵求 課員~2026-01-1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6-01-05~2026-01-16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符合「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規定與文教行政職系視為同職組之相關職系者)。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三)熟諳電腦文書作業、政府採購及公文製作。
(四)具辦理文化資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具汽、機車駕照,且可獨立開車上路者尤佳。
(六)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七)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遺址、古物、文化景觀、傳統藝術、民俗等文化資產之指定、登錄、公告、廢止或變更。
(二)遺址、古物、文化景觀、傳統藝術、民俗等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普查、研究及推廣。
(三)民眾函詢、陳情案件及法規函釋彙整。
(四)文化資產志工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處(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聯絡E-Mail canary0405@t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等資料供本處調閱。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現職派令。
3. 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4.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資歷適當人員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報名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以從缺。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17許小姐;業務方面疑問請轉300謝課長。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