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林務公園管理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6-01-16

徵才機關 澎湖縣林務公園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4等至4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6-01-09~2026-01-16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報名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或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等之情事。
3、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及兼職禁止規定。
(二)甄選方式:依據「澎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員額審查及進用要點」規定辦理,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以從缺。
工作項目 1.辦理轄管各公園綠地內各項硬體設施之維護更新改善等土木工程相關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林務公園管理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65號)。
聯絡E-Mail hk84120@phaf.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下述報名相關附件(請逕於本案附件資料自行下載)
1、身分證正、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2、報名表。
3、切結書。
4、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
5、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6、相關工作訓練、專業證照、英檢或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二)上述資料(均以A4格式影印),載明「與正本相符」及簽名蓋章後於115年1月16日下午17時20分前(以郵戳為憑),將應徵文件依序裝訂,以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林務公園管理所「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65號」兼辦人事收,信封請加註「應徵澎湖縣林務公園管理所職務代理約僱人員」,或於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請檢附報名委託書)至澎湖縣林務公園管理所兼辦人事報名。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資料恕不退件。
(四)聯絡電話:(06)9218000轉311
(五)聯絡人:陳先生
備註: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或該職缺解除管制之日止(未獲分配錄取人員或獲分配錄取人員未報到,均自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解僱)。
(二)僱用月支報酬:44,550(已含地域加給)。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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