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 徵求 辦事員~2026-02-04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21~2026-02-04
資格條件 1.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個性積極、認真,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每月薪資、補繳薪。
2、所得稅統計申報。
3、每月退休金、加班費、值日費、各項獎金郵局冊製作及傳輸。
4、經費結報系統傳輸。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秘書室(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一段10號)。
聯絡E-Mail hj0616@6spc.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2.以資歷審查為主,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如有疑問請洽本總隊人事室02-23947749,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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