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徵求 科長~2023-01-02

徵才機關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2-28~2023-01-02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碩士以上學歷。
3、具災害防救業務工作3年以上經驗。
4、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且最近5年考績至少3年以上列甲等。
5、檢具全民英檢中高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文能力檢定證明。
6、瞭解災害管理工作,具備中央及地方災害防救體系及法制職能。
7、思慮敏捷、擅長溝通協調並戮力達成任務,且具備高度工作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
8、能配合平日及緊急應變期間輪值及差旅者,並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工作項目 1、綜理減災復原相關業務。
2、擘劃減災施政作為,並推動災害防救工作之整體策略等相關專案辦理。
3、健全災害防救計畫與預算體制。
4、災害重建復原重要專案規劃研析及推動。
5、辦理初審及修正水災與輸電線路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臺北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備查案。
6、參與本辦公室平日與緊急應變24小時輪值。
7、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
聯絡E-Mail cwli3@e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科長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舉行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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