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支薪酬新臺幣36,316元) |
職稱 | 約僱組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23~2022-05-31 |
資格條件 | 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含)學位者。 |
工作項目 | (一)性別平權相關業務及班期。 (二)公民參與相關業務及班期。 (三)協辦採購基礎班。 (四)協辦實體訓練系統功能增修專案(固定、半固定項目)。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
聯絡E-Mail | dop-a411@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請於111年5月31日(星期二)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實地或視訊面試)或視防疫需要採書面審查,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02-29320212轉分機550黃組長(業務相關)或轉分機330蘇人事管理員(徵才作業相關)。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以約僱五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6,316元),僱用期間至111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