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徵求 約僱課員~2023-03-3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課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名額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24~2023-03-3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二、工作負責盡職,具良好溝通協調及管理能力。
三、具政府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四、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熟諳WORD及EXCEL操作尤佳。
五、熟諳採購法規且曾從事採購相關職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項情事。
工作項目 一、小額採購(含綠色採購及優先採購)。
二、本處員工交通費審核及本課室同仁加班費申請。
三、代賑工及社會勞動役相關業務。
四、廢棄物清運採購核銷作業。
五、屋頂花園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本職缺除月薪外,另支給殯葬獎金6,000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
聯絡E-Mail bf926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本職缺係總務課約僱課員娩假期間進用約僱人員,預定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6月28日止(實際僱用期間須配合實際娩假期程,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本次徵才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名額1名,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二、待遇:月薪280薪點(折合新臺幣金額36,316元),本職缺另支給殯葬獎金6,000 元。
三、請備齊以下文件:(※紙本或電子檔擇一投件)
1.履歷表(可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或直接於該系統登打履歷)。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委由翻譯社翻譯之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4.其他訓練或證照佐證資料影本。
四、配合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以線上收件為主,除履歷表請於事求人系統登打外,相關附件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
五、如無法於事求人系統上傳而以紙本投件者,應徵文件請於本次徵才有效期間內,親自或寄送(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臺北市殯葬管理處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總務課約僱課員」,郵寄者並請於寄送後來電告知。
六、經書面審核資料不全、不符報名規定或不適合者,不另行通知補件,審核通過將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
七、本案聯絡電話:02-87329686轉29692,承辦人: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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