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07~2023-03-13 |
資格條件 | (一) 專科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 力及汽、機車駕駛執照。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112年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家用桶裝瓦斯差價補助及社會人文課文書資料處理等相關業務,需熟word、excel等文書處理軟體。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每月新臺幣26,900元。(配合基本工資調整) (四)依實際進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 |
聯絡E-Mail | am0446@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或親送報名。逕寄「22744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臨時人員),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一) 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並於簽名欄位親筆簽名) (二) 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三)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 相關經歷資料。 (五) 汽、機車駕駛執照。 甄試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02-24931111轉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