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3-02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80薪點、月薪新臺幣36,316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2-24~2023-03-02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協助重劃區地價資料及差額地價催繳作業等事宜。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聯絡E-Mail t2220445@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證件(請以A4規格製作):
1.直式橫書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須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2.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實務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影本證明文件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由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
(二)報名方式:
請於112年3月2日前寄(送)至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高雄市政府地政局人事室顏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約僱人員職缺),連絡電話:〈07〉3368333分機2209。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審查及錄取方式:
1.經本局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進行面試。
2.本局依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予以排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正式人員放棄錄取資格,將按備取人員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通知遞補僱用。
3.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本案屬約僱人力計畫以1年1僱為原則,因該計畫超過5年,經費由基金支應,惟基金不支應或經費用罄時,應即停止僱用。應即予停止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2.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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