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聘用7等1階328薪點 |
職稱 | 專案助理(教育推廣組)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03~2022-03-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需配合平日晚上及假日活動加(輪)班。 (三)具英語溝通能力、公務及採購、場館或團隊前台服務或表演藝術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統籌展演中心及中壢藝術館演出前台服務、值勤、導覽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劇場推廣相關業務。 (三)協助辦理展演中心及中壢藝術館表演活動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暨所屬館舍 |
聯絡E-Mail | 10027832@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繳交應徵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中心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1)本中心簡歷表1份(含相片及身分證影本)。 (2)自傳1份(300~5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3)最高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影本1份(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4)專長、經歷或其他有利甄選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二)採網路線上方式報名:即日起至111年3月8日(星期二)前填寫google表單報名( https://forms.gle/tWbPH1k9EfEAgUXK9 ),並將報名應繳文件電子檔PDF以電子郵件e-mail寄至聯絡人信箱(10027832@mail.tycg.gov.tw),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教育推廣組專案助理」;簡章及簡歷表請至本中心網站首頁( http://www.afmc.gov.tw )「最新消息」項下「徵才資訊」自行下載,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中心人事室張先生(電話:03-3170511轉8004)。 (三)書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1年3月9日前刊登於本中心網站首頁「徵才訊息」專區。請面試者於111年3月11日下午3時準時至本中心(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大廳服務台報到面試。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次公開徵選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中心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僱用期間:實際僱用之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通過考核續僱;惟本案計畫如該年度未獲文化部核定補助,則人員自核定之次日起解僱。 (六)待遇:比照聘用7等1階328薪點,每月42,541元。 (七)工作時間:配合業務性質,採輪班制(勞動基準法四週變形工時)。 (八)正式上班後由本中心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九)附則: (1)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2)如符合資格人數不足,本中心得延長公告;另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中心得予從缺。 (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