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徵求 專案助理(教育推廣組)~2022-03-08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比照聘用7等1階328薪點
職稱 專案助理(教育推廣組)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3-03~2022-03-0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需配合平日晚上及假日活動加(輪)班。
(三)具英語溝通能力、公務及採購、場館或團隊前台服務或表演藝術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統籌展演中心及中壢藝術館演出前台服務、值勤、導覽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劇場推廣相關業務。
(三)協助辦理展演中心及中壢藝術館表演活動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暨所屬館舍
聯絡E-Mail 10027832@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繳交應徵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中心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1)本中心簡歷表1份(含相片及身分證影本)。
(2)自傳1份(300~5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
(3)最高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影本1份(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4)專長、經歷或其他有利甄選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二)採網路線上方式報名:即日起至111年3月8日(星期二)前填寫google表單報名( https://forms.gle/tWbPH1k9EfEAgUXK9 ),並將報名應繳文件電子檔PDF以電子郵件e-mail寄至聯絡人信箱(10027832@mail.tycg.gov.tw),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教育推廣組專案助理」;簡章及簡歷表請至本中心網站首頁( http://www.afmc.gov.tw )「最新消息」項下「徵才資訊」自行下載,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中心人事室張先生(電話:03-3170511轉8004)。

(三)書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1年3月9日前刊登於本中心網站首頁「徵才訊息」專區。請面試者於111年3月11日下午3時準時至本中心(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大廳服務台報到面試。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次公開徵選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中心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僱用期間:實際僱用之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通過考核續僱;惟本案計畫如該年度未獲文化部核定補助,則人員自核定之次日起解僱。

(六)待遇:比照聘用7等1階328薪點,每月42,541元。

(七)工作時間:配合業務性質,採輪班制(勞動基準法四週變形工時)。

(八)正式上班後由本中心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九)附則:
(1)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2)如符合資格人數不足,本中心得延長公告;另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中心得予從缺。
(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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