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徵求 里幹事(預估缺)~2023-04-07

徵才機關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里幹事(預估缺)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3-30~2023-04-07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資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情形者。
3. 具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4. 工作積極、有服務熱誠、溝通能力良好。
5. 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推行政令反映民意及為民服務事項。
二、辦理社會福利事項。
三、災害救助。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聯絡E-Mail 10094202@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檢具之證件(以下資料請合併於同一PDF檔並上傳至事求人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影本 4.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2年4月7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檢要自述欄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相關證明資料(合併於同一PDF檔,檔案大小限10MB)。
(三)甄試及錄取通知:
1.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機關暨所屬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2..應試者請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受資料。
3.聯絡人:(03)3821500轉分機2300人事室侯先生或轉分機1200社會課林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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