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會 徵求 專門委員~2022-03-28

徵才機關 臺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2-03-25~2022-03-28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
(二) 現職擔任薦任第9職等主管以上人員 ,並具調任法制職系簡任官等任用資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 綜理法規委員會業務。
(二) 督導屬員及審核議案有關文稿。
(三) 督辦法規委員會會議、座談會、聽證會等業務。
(四) 督辦法規委員會委員國內考察及訪問等事項。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號
聯絡E-Mail chunyi@mail.tn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本會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錄取正取1名,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聯絡廖先生,聯絡電話:06-3903927。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