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徵求 觀測員~2023-01-30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觀測員
職系 天文氣象地震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3-01-04~2023-01-30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氣象或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該職務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考試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提供臺北飛航情報區內民航機場之天氣觀測、預(警)報、守視及諮詢等服務。
(二) 觀測儀器之校驗與調整及裝備故障之通報、追蹤與情況記錄。
(三) 氣象資料之整理、保存與提供。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市民航路1000號
聯絡E-Mail nicki@anw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完成「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應徵職缺」/「我的應徵」填寫及確認個人學經歷履歷資料。如有英語檢定(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影本,請於「應徵職缺」上傳附件,前述資料請於112年1月30日前以線上簡歷及履歷徵才期限截止日登載為憑【本職缺為臺北航空氣象中心豐年航空氣象臺天文氣象地震職系觀測員職務(A650630)】。
(二)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 聯絡人: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洪小姐(02)877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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