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徵求 課員~2022-10-02

徵才機關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增列候補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9-21~2022-10-02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或相當薦任第六職等或第七職等,無限制轉調情形,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三、孰悉電腦操作,並具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佳、須配合需要加班。
四、具採購人員專業證照。
工作項目 1.10萬元以上招標採購業務事宜。
2.劇場合辦節目協商議價事宜。
3.辦理電子契約相關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臨時辦公室: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號田徑場167室)
聯絡E-Mail bk7681@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貼照片)2.現職派令或最後1筆派令3.最後1筆銓審函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考試及格證書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以上請依序裝訂,使用影本者請註明「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於111年10月2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親送至本處人事室(臨時辦公室地址:105037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號田徑場165室),亦可至行政院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線上報名(須上傳上開表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及函復。面試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處網站,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稱」。聯絡人:吳先生;電話:02-25775931分機330。相關工作內容請電洽秘書室李主任;電話:02-25775931分機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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