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折合薪資32,425元 |
職稱 | 約僱書記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4-22~2022-04-2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戶政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之經驗者。3.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戶政櫃檯綜合受理事宜。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3樓(士林區行政中心) |
聯絡E-Mail | cr-07@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1年4月29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並詳填學經歷、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及畢業證書與相關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郵寄至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4樓),並請註明「應徵約僱書記」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cr-07@mail.taipei.gov.tw,以電子郵件投遞者,請來電本所確認是否已收受資料;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相關資料填寫 (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聯絡電話:2880-3252轉500曾小姐。 3.僱用期限預計自111年5月9日起(依本所實際通知時間報到)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五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缺薪資為250薪點(約32,425元)。 4.面試後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備取1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