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7~2023-04-09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職為人事行政職系之人事人員,且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熟悉電腦操作使用、文筆流暢及個性活潑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五、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形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5號3樓。 |
聯絡E-Mail | ltlee@sm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有意者請於112年4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處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聯絡電話:02-23662291李先生;傳真電話:02-236788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