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事務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出缺時間:113年1月16日)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4~2023-03-21 |
資格條件 | 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工友或駕駛,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3.工作認真、勤奮負責,能積極配合本局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4.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具公文收發工作經歷者尤佳。 5.與本局局長及用人單位主管無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
工作項目 | 1.消保案件發文。 2.公文遞送。 3.局本部長官辦公室鎖門及清潔。 4.協助本局議事庶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 |
聯絡E-Mail | aw9178@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人事室吳先生、黃小姐 02-27208889#7822、#2355 詳細工作內容:秘書室吳主任 02-27208889#2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