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12~2022-10-25 |
資格條件 | 一、第一階段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符合前4項條件人員優先進用): 1.領有內政部或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委託辦理招訓地籍測量人員訓練班結訓證書者。 2.領有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委託辦理招訓地籍測量人員假日訓練班「重測導線及圖根測量實務」、「重測地籍調查作業實務」、「重測界址測量實務」及「重測套圖、面積分析實務及成果檢查」等4門課程之訓練合格證書者。 3.大學測量工程、測繪工程、測量及空間資訊工程、土地測量與資訊系所畢業。 4.具主辦重測業務地籍調查(或測量)3年以上之實務經驗。 5.取得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證,且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 6.取得地籍測量乙級技術士證,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7.符合測量技師考試資格第1或第2項條件人員。 8.修習測量技師考試資格第2項所列相關課程3學科(平面測量領域相關課程為必要學科)以上,並取得證明文件人員。 二、第二階段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第一階段如無符合資格者,進行第二階段): 1.具協辦重測業務地籍調查(或測量)5年以上之實務經驗人員。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籍圖重測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所112年重測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為預估缺,實際僱用日為112年1月1日。 (二) 符合第一、二階段資格者均可報名,經審核報名資格後,合格且階段序在前者,優先通知應試。 (三)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1年10月25日前檢附個人履歷表,含二吋脫帽正面照片、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個人經歷、自我介紹等,寄至本所辦理報名(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聯絡電話:04-25886008分機57,證明文件請用影本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重測約僱人員職務」。 (四)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 (六)僱用期限: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期滿考核及格者續僱)。 (七)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 (八)需高中以上學歷。 (九)男女、科系不拘。 (十)需具備機車駕照。 (十一)需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