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七等一階328薪點,月支報酬標準新臺幣42,541元 |
職稱 | 約聘輔導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05~2022-09-12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含)學位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1、 性別平權業務及班期規劃執行。 2、 基層主管班(協辦)。 3、 策略地圖相關業務。 4、 行政班期執行。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二段21巷20號 |
聯絡E-Mail | ay1087@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於111年9月12日(星期一)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或於111年9月12日(星期一)以前,檢具上開證明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人事機構收【地址: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郵寄者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輔導員職務」,郵寄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2、 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實地或視訊面試)或視防疫需要採書面審查,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02-29320212轉分機550黃組長(業務相關)或轉分機330蘇人事管理員(徵才作業相關)。 3、 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 本職缺係本處輔導員請假及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報酬參照「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328薪點支薪(約新臺幣4萬2,541元),自約聘人員錄取報到之日起聘用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申請延長留職停薪或提前復職,則依實際情況調整;如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