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0-11-30~2020-12-07 |
資格條件 | (一) 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經銓審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三)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四) 熟諳電腦文書系統操作。 |
工作項目 | 1.辦理經建行政(農業課)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847002高雄市甲仙區公所(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 |
聯絡E-Mail | kimco@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09年12月7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 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及個人大頭照等資料。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亦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4.有關應徵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中下載。 (二)上傳資料: 1、甄選報名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如另有職系調整派令者,請併同檢附上傳)。 4、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銓審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7、具甄審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8、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身心障礙手冊等(無者免附)。 以上證明文件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三)甄選方式: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皆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未到者視同放棄。 (四)面試成績未達80分以上者,則該甄選職務從缺。 (五)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七)備註: 1、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2、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或性質相近職缺為限。 3、聯絡電話:07-6751002#27人事室陳先生;工作項目內容疑義請洽 07-6751002#20農業課黃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