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徵求 技工、駕駛~2021-07-15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技工
官職等
職稱 技工、駕駛
職系
名額 駕駛及技工各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6-15~2021-07-15
資格條件 (一)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身體健康(須檢附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四)甄選駕駛者應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甄選技工者應具水電相關技術證照。
工作項目 (一)駕駛:公務車輛駕駛勤務、車輛清潔維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技工:機關水電設施設備之維護與保養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報名履歷表請自行於本監網站電子公佈欄下載,本監網址:https://www.tpp.moj.gov.tw/)。
(二)檢附證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體格檢查表等相關資料影本(駕駛: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技工:水電相關技術證照),並留聯絡電話(日、夜)、聯絡地址。
(三)報名日期:110年7月15日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監(地址:333221 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收件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總務科),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技工甄選」(逾期不予受理)。
二、薪俸待遇: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工友管理要點」等規定,按薪點標準核給薪津。(薪點120至170月支報酬新臺幣31,330至36,775元);加班費均核實計算發給。
三、面試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談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四、聯絡人:總務科 孟曙明先生,聯絡電話:(03)320-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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