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31~2021-06-06 |
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經歷:具政府公部門之採購、秘書室庶務性等相關作經验優先進用,並須熟公文處理、辦公室OFFICE等軟體及電腦操作。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及高度工作熱忱。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 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 榮民給與業務。 2. 駕駛(委外)、車輛及停車場全般管理業務。 3. 飲水(開飲)機全般管理(含水質檢測)、水塔清洗。 4. 工作班及易服社會勞動人員管理。 5.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崧嶺路57巷41號 |
聯絡E-Mail | vhhc0045@mail5.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公務人員簡易履歷表(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及自傳)、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榮民證或權益卡(非榮民免附)、專業證照及與本職務相關之實務工作證明等相關文件影本。 2.甄選程序: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 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 3.僱用期間:自核定僱用日起至回職復薪人員回職前1日。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依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4.薪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報酬約僱四等250薪點,核予月薪新臺幣 3萬1,175元。 5.通信報名地址:於110年6月6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技術員職務代理職缺)300新竹市北區崧嶺路57巷41號,新竹榮譽國民之家人事室郭先生收,聯絡電話:03-5213292轉分機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