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21-06-04

徵才機關 桃園市龍潭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5-28~2021-06-0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備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銓敘審定合格實受委任第4職等(含)以上資格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須熟悉公文處理及基礎電腦操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情事者;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工作項目 戶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700號)
聯絡E-Mail longtanhr0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應徵本職缺,並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功能,另將下列資料掃瞄上傳: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確認履歷資料完整性並更新個人簡要自述(附照片並詳填聯絡電話、個人簡要自述頁不可空白且填表人欄請親自簽名)。
(二)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三)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1名,並以備取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從缺。
四、連絡電話:(03)4792394分機211,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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