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徵求 社會工作員~2022-02-15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社會工作員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98-連江縣
有效期間 2022-02-08~2022-02-1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部審定薦任6職等以上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暨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
工作項目 一、辦理原民福利工作計畫之擬訂、執行及推動。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聯絡E-Mail 1002616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1年2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證件資料,自傳不得空白(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網址https://ipb.tycg.gov.tw/),請逕自上網查詢。
三、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四、聯絡電話:03-3322101#6694人事室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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