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高中(職)畢業者為新臺幣24,150元,專科以上畢業者為新臺幣24,750元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另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30~2021-04-06 |
資格條件 | 具有以下資格者 一、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技能者。 三、對地政業務有興趣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土地登記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登記課臨時人員(業務助理)」,將簡式履歷表(請貼二吋相片)、身分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及簽名)各一份,請於上網公告截止上班日前將相關證件資料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登記課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個人之聯絡電話、手機。 二、先書面審查符合需要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惟應試者皆不適合,則得予從缺,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若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逕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以遞補本課同職務職缺為限,遞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聯絡電話:(03)369-5588轉105黃先生。 四、臨時人員1名:自本所通知報到之翌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期滿時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