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1-01-28

徵才機關 臺中市豐原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1-22~2021-01-28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2.大學畢業。
3.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辦理土地登記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地政事務所(420211臺中市豐原區西安街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0年1月28日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經歷等資料影本及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郵寄至本所第一課辦理報名(地址:420211臺中市豐原區西安街21號2樓;聯絡電話:04-25263188#100范課長),應徵資料請以A4紙張及信封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務代理人職務」。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視需要擇時間通知面談,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僱用期限:代理本所課員自110年2月17日起至110年4月19日止申請娩假期間所遺業務(以實際發生日期為準)。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月薪:約僱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4,916元。
6.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周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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