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03~2020-01-0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且具有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事由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五、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備註:依據108年1月16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10600096801號令修正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本職缺自109年1月16日起調整為綜合行政職系。 |
工作項目 | 【民政課一般民政課員】 一、區政業務考核等研考相關業務。 二、民政課相關業務及配合指派或業務輪調。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為現職人員調任遺缺,預估出缺日為109年1月15日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大園區公所) |
聯絡E-Mail | 10030802@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10030802@mail.tycg.gov.tw,並於郵寄主旨敘明【應徵民政課一般行政課員】,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所擇優錄取1人,擇優備取1人,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本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適合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3-3867703#282 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