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28~2023-01-04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經認證之中譯本)。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三、熟悉電腦文書操作且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及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常備兵徵集入營、延期入營申請、徵集驗退及事故處理。 二、二階段軍事訓練徵集入營及事故處理。 三、常備役未徵集人員清查。 四、妨害兵役案件處理。(徵集入營部份) 五、役男刑案管制。 六、徵集業務綜合事項。 七、轄里業務:各項兵役通知書送達、轄里役政業務、資料管制及役男年次清查作業(2F10)。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 86號8、9樓 |
聯絡E-Mail | bi-97starban@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如有各類語言檢定、專業證照、退伍證明等請一併檢附)及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等證件(如具身障資格者)。聯絡人及聯絡電話:23511711轉9602顏先生;另如有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客服專線(02)23979108。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