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徵求 專任助理~2022-01-04

徵才機關 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任助理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12-23~2022-01-04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國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熟諳電腦文書處理作業相關資訊能力,包含文書處理、試算表、簡報製作、雲端系統、網站設置等操作使用。
(四)有教育部委辦計畫專案助理或學校行政工作之經驗者尤佳。
(五)對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再申訴等教育相關議題有興趣者或有法律基礎素養者尤佳。
(六)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
(七)態度積極,具熱忱、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
(八)能配合業務需要出差或加班。
(九)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暨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
1.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再申訴計畫業務之相關研習與人才庫增能活動。
2.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再申訴工作計畫之執行等相關行政事宜。
3.建置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再申訴資源網站及諮詢服務專線。
4.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再申訴評議委員會議或其他相關會議之召開。
5.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再申訴工作計畫之成果報告、資料彙整等工作。
6.教育部國教署業務支援。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待遇:支薪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支給標準(大學畢起薪32,470元,碩士畢起薪37,135元),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
工作地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聯絡E-Mail a0928902827@mail.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elvs.chc.edu.tw/)下載。
(二)報名方式:請於111年1月4日前以掛號信(郵戳為憑)寄達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收(地址:526 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四段500號),並請於封套上註明「應徵再申訴專案助理」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應徵信件寄出後,請來電國立二林工商人事室確認本校是否收到信件。
(三)聯絡電話:人事室(04)896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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