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徵求 技士~2021-03-17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資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人、備取2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3-10~2021-03-17
資格條件 (一)現敘委任第4職等職務以上且合格實授滿1年以上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四)最近3年考績考列2年甲等及1年乙等以上。
(五)具海洋生物棲地保護政策之整合、規劃、協調及執行或海洋污染防治政策之整合、規劃、協調及執行等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工作項目 辦理海洋環境與保育教育宣導之策劃、協調、推動及執行或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與復育政策之整合、規畫、協調、推動及執行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25號7樓
聯絡E-Mail zheng22@oca.o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0年3月17日(星期三)前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下載報名表與簡歷表,填妥兩表後請先將電子檔寄至zheng22@oca.oac.gov.tw電子信箱,並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檢定合格證書(本項無者免附)、其他任用資格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 (本項無者免附﹚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 未寄或逾期以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表與簡歷表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應請自行確認前開表件是否寄送成功。
(三)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告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許小姐,07-3382057分機262702。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