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廉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0-14~2021-10-20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相關科系畢業且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 (三)現任薦任第九職等資訊處理職系合格實授。 (四)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列甲等。 (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訂限制調任之情形。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七)具備電腦機房、電腦網路、資訊系統維運、資訊採購行政經驗及資訊安全管理ISMS推動實務經驗,並有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工作熱忱,且能配合加班。 |
工作項目 | (一)本署資訊系統之規劃、協調及推動事項。 (二)本署資訊安全業務規劃、研擬及管理。 (三)配合法務部資訊業務及政策。 (四)本署資訊預算編列執行。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廉政署(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聯絡E-Mail | aac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署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二)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等資料合併掃描為一個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請勿應徵,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署網站公告http://www.aac.moj.gov.tw/lp.asp?ctNode=36461&CtUnit=11946&BaseDSD=7&mp=289。(五)如有報名及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1000轉2282漆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1000轉2209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