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徵求 保育員~2021-04-21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保育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4-13~2021-04-21
資格條件 一、具大專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等相關科系所畢業,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者尤佳。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office等)。
三、本國籍,且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條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
備註:正取人員於進用後需提供三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需含以下檢驗項目:(1)結核病胸部X光檢查、(2)A型肝炎抗體,含IgM與IgG、(3)傷寒檢查。
工作項目 一、指導保育室攜子入監收容人照顧嬰幼兒之技巧及相關知能。
二、協助照顧本監保育室之幼兒,並規劃及執行符合幼兒年齡層合適之教保活動及課程。
三、協助量測嬰幼兒體溫,觀察孩子活動力及健康情形。
四、於保育室進行親職幼兒教育相關課程之時段,準備上課所需之器材(如:教具教材、影音播放設備等),並協助課程進行。
五、指導收容人維持保育室環境整潔。
六、協助日間送托幼兒園之幼兒搭乘交通車,並記錄幼兒送托情形及瞭解在園生活及適應狀況。
七、親職及幼兒教育課程資料之登錄及建置。
八、每週填寫工作紀錄(紀載工作重點)。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有意願參與甄選者需檢附報名表、簡要自傳(前二項表格請至本監網頁電子公布欄下載https://www.ksw.moj.gov.tw/)、學經歷證明、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無者免附)及退伍令(女性免附)等相關證件影本,請於110年04月22日前於上班時間(08:00-12:00,13:30-17:30)親自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監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資格符合者進行電話通知,請於110年04月23日(五)下午2:00於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接受面試(請於當日下午1:40~2:00向本監大門警衛處報到)。應試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錄取公告:口試完畢後三天內將於本監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公告錄取名單,個別成績不另行通知。 四、錄取者由本監通知當事人,依規定簽訂勞動契約及辦理進用手續,如正取人員未依規定報到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7-7920586轉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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