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 |
職稱 | 聘用輔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4~2023-06-21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
工作項目 | 一、本局配合中央或本府相關振興業務。 二、台灣好行北投竹子湖線行銷推廣案。 三、圓山坑道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觀光產業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 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件)。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 (4)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證明文件影本。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觀光產業科聘用輔導員職務」,於112年6月21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3樓觀光傳播局人事室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至2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局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人事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2042陳小姐。 五、代理本局觀光產業科輔導員請假期間之職務,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9月17日止,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