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至5等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09~2025-07-15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檢定要求: 1、履歷表(需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身分證明文件 二、徵才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3、有相關會計審核經驗者為佳 4、積極、認真負責、學習能力強 5、無雙重國籍及公務⼈員任⽤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員 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者。 6、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非山非市偏鄉校舍改善暨補強工程等之會計審核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1樓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 |
聯絡E-Mail | ac1600@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手續: 1、一律採通訊報名或於上班時間內(上午9:00~下午5:00)親持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星期二)止(以郵戳或收件章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意者備齊相關資料,逕寄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李小姐」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信封請註明「應徵暫僱五等人員(專責偏鄉校舍工程等會計審核業務)」。 二、甄試:經初審合格,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恕不退件及回覆。 三、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相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僱用待遇:待遇比照暫僱五等人員(NT$38,948元,含勞、健保) 2、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