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23-04-26

徵才機關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4-19~2023-04-26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情統計調查及天然災害救助。
二、辦理農地管理及違規查報工作。
三、辦理其他農林推廣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農經課(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聯絡E-Mail 10045893@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公所調閱。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以從缺。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符合本公所需求者通知面試,甄選結果將於首長圈選人員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徵才資訊」項下(聯絡人:李小姐03-3348058分機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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