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280)薪點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A640060)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0~2025-03-21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水利、水土保持或環境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
工作項目 | 1.辦理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系統BOT計畫案等相關業務。 2.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用戶接管工程及後巷障礙物拆除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3、5~7樓、32號4、6~7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
聯絡E-Mail | 1006409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含簽名或蓋章),並檢附自傳(請簡述工作經歷如工作期程、職務及工作內容)、最高學歷證明書,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於1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6樓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污水促參計畫工程科 幫工程司聘用職代(A640060)。 (二)薪資為聘用六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 (三)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之書面應徵資料,恕不另行寄回。 (五)本局擇優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相關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六)本局人事室溫先生聯絡電話:03-303-3688分機3543。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3231鍾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