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佳林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30~2025-08-04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現職為薦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核與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或限制轉調之情形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及無性侵(騷)之紀錄。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工作調整者。 (五)最近3年考績需有2年甲等。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處理註冊組、設備組暨資訊組等相關事務。 (二)協助學生作業抽查、獎助學金、管理資訊設備暨圖書館庶務等作業。 (三)辦理定期評量試卷影印、校內公告事項影印等事宜。 (四)協助教務處重大活動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44006新北市林口區中山路268號(教務處) |
聯絡E-Mail | AQ0419@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8月4日下午5點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有關文教行政職系之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合併掃描成1個A4之pdf檔上傳至該系統。 (二)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試,經本校通知而逾時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甄選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教務處聯繫(請撥:02-26028555分機200黃主任);徵才資格問題請洽人事室(請撥:02-26028555分機700)。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該職缺不予遞補。本錄取人員,經原服務單位同意商調,由本校陳報上級主管機關核布派令後,方能到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