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徵求 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2025-08-04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7-29~2025-08-04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以食品科學、食品營養、生命科學、藥學、醫事檢驗、農林漁牧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二) 熟悉食品衛生及藥物相關法規或熟悉儀器分析或食品衛生檢驗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具備適當英文能力尤佳。
(四) 具團體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必要時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公文相關流程。
(二) 統計及彙整食品、藥物及化粧品相關稽查資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0號3、4樓(中區管理中心)。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114年8月4日前以「掛號」將個人履歷表(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及郵遞區號地址,請勿使用本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自傳(未檢齊上開資料即不符資格)及工作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中區管理中心聘用技術員(職務代理人)」,逕寄至「408024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三路20號3樓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區管理中心 陳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二) 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乃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請自備回郵信封。
(三) 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學士支280薪點(約38,948元),碩士支328薪點(約45,624元)。
(四) 代理期間: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0月22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止。惟期間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援助(救濟)。
(五) 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 聯絡人:陳先生 04-2369-3377。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