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2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6~2023-06-0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一般戶政業務。2、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
聯絡E-Mail | 10015182@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簡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2年6月9日前寄達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112年地特五等考試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二、本案係112年地特五等考試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依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2年地特五等考試報到前1日止(約113年3月下旬)。三、本項甄選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四、聯絡電話:03-3608880分機207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