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內湖區南湖國民小學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8~2025-11-25 |
| 資格條件 |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任現職滿1年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等情事者(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五) 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六) 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且不得連續2年考列乙等。 (七)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八) 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 典守學校印信事項。 (二) 擬訂文書處理章則。 (三) 公文收發、登記、編號、摘要、分文、查詢、繕校事項。 (四) 辦理公文保密及文件歸檔與保管等檔案管理各類事項。 (五) 記載學校大事記及辦理校長交接彙辦事項。 (六) 辦理學校各項邀請函、謝函相關收發登記事項。 (七) 零用金管理。 (八)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 (九)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校總務處(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200號) |
| 聯絡E-Mail | 90100y@tp.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請務必完成以下二步驟才算成功報名(請詳閱簡章) (一) 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1月25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 電子檔,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1.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切結書。(格式如本簡章附表)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國外學歷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證明始得報名)。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公務人員現職(最近)派令。 6.現職(最近)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9.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無則免附)。 10.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或進階訓練之及格證書證照(無則免附)。 (三)聯絡人:人事室(02)26321296分機160、161。 |